小豬出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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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7 12:13
心情板

我贊成廢死

等等,先不要砲我 聽我把話講完 表明一下我的立場 我不是沒有同理心的人 也不是用人權無限上綱的自助餐者 雖然不太吉利 但我可以很肯定的說 如果是我的家人遇到不好的事情 我一定會很憤怒很生氣很傷心 想把對方幹掉的心也一定有 但是 這真的是「最好的」、「唯一的」方式嗎? 「每個人都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我相信這應該是大部分人都可以接受的吧 如果你今天偷東西、打人 那你就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這個絕對無庸置疑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 所以我們要把剝奪別人生命的人弄死 這有點矛盾吧? 我們主張不能殺人 卻要用最低的道德標準把人幹掉? 都是殺人 只是正不正當的問題而已,有差別嗎? 我知道已經有人想罵我了 再等一等 以最單純、直接的說法 認為死刑最不該廢除的原因 是覺得一命償一命 你今天殺人了,所以你也必須死 因為你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但如果再遇到鄭捷這種神經病怎麼辦? 他想幹大事的原因 是因為他想死,但他沒種 所以他去殺人,讓別人槍斃他 槍斃的死法各位應該有所耳聞吧 跪著,從背後拿槍打,基本上一槍就死 整篇我想講的主軸在這 「為什麼想死、該死的人我們要這麼便宜他?」 當捷運上的人因為恐懼慌亂奔跑 被害者倒在血泊中,除了絕望恐懼之外 沒有任何可能性,完全是黑的 但是加害者卻可以有不被判死刑的機會 就算被判死了,他還可以用這種 相對上來說不痛苦的方式死去 為什麼?他哪根蔥? 我家的寶貝,我捧在手心上疼他一輩子 被一個人渣以這麼殘忍的方式殺害 為什麼這個人渣的命可以拿來償還我家人的命? 完全不夠格阿,比我的腳趾垢還不如 一百個鄭捷死掉也賠不起我親愛的家人 那為什麼要殺他? 當我們大聲喊著殺人的人必須死 我們跟他有任何差別嗎? 都只是助長這種殺人的行為而已 再來 死刑是不可逆的,如果誤判誰陪的起? 這個可能性很低,但還是有可能的不是嗎? 當這個被誤判的人進了監獄被槍決了 後來翻案,發現兇手另有其人 知道這件事情之後會感到愧疚的人 是誰? 當初那些喊殺人必須死,最好快去死的那些人 "喔,原來不是他喔,真可憐" 你會有任何情緒起伏嗎? 只會有另一個嫌疑人再被喊著最好快點死一死 罷了 不判死的人被判無期徒刑 為什麼我要花我的納稅錢養他? 我覺得比起前面的問題 這才是真正要廢死時,最大的癥結 當然在財政的部分,絕對是一筆負擔 而且還是大家都不想要的那種負擔 我的想法是,終身不得假釋出獄上訴 且不保障任何醫療、生存等其他權利 簡單來說 你要吃要住都要用自己的勞力來換 照常收房租,吃的用的東西也全部收錢 你不做就滾到空地上睡,不做就吃屎 生病了就在那邊等死 不然就看你的免疫力給不給力,神給不給奇蹟 死掉剛好,沒人殺你,是你自己死的 你沒有勇氣自殺,沒有勇氣活下去 關這些無辜的人什麼事? 你有本事把人殺死,你就有本事承擔後果 接下來的10年、20年甚至50年 你都要活在這種不見天日 沒有任何保障的日子裡 你要用這麼多年的時間 來承擔你在那半小時內做的行為 對被害人的家屬來說 他甚至希望你下地獄之後繼續承受 因為那是你應得的 你的死不應該是你用來償還別人的命的代價 再講一個 廢死其實是國際趨勢 台灣在外交上已經有點困難 (相信大家都知道受阻的原因是啥) 我覺得廢死不是一件壞事 至少可以成為亞洲國家的一個典範 不過這只是題外話,相信很多人不在意就是 我不多提 最後 以現實面跟目前台灣的風氣來看 廢死絕對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甚至可以說是不可能的任務 除了民調的數字之外 政府的配套措施是一個很關鍵的存在 因此,必須很遺憾的說 目前台灣的死刑還是必須存在 雖然我真的覺得他的嚇阻作用不強 最根本的問題還是要從教育跟家庭著手 減少精神病患跟反社會人格混在人群 讓高危險群沒有可以犯罪的機會 以上是我的小小見解 感謝有看完這篇長文的人 希望可以理性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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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支持安樂死聯盟安樂死嗎
2018-07-17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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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想法比較簡單,我覺得殺人犯就是沒資格活著,所以管他活得快活還是痛苦,他就是不應該繼續擁有任何思考能力和行為能力🤷‍♀️
2018-07-17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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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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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要培養個同性戀性侵犯人?🤔
2018-07-17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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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贊成廢死的 首先,死刑是一個嚇止的標竿 它其實具有一定的威嚇在, 就如同你說的, 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當你決定做這件事時,就要承受應有的懲罰 法律是一種規範規則,也是你所說的最低的道德標準, 但是當你在這社會時,法律卻也是保障你跟你家人的一種規則 再來就是你所說的終身不得假釋出獄這個 你要他們用勞力來換取金錢,監獄不缺勞動工作,但收入可能連一包衛生紙都買不起,房租食物大概開始的第一天就沒辦法付出來了,除了家裡本身有錢的或願意寄錢的以外,大概全去睡你說的空地了,再者,痛快的執行死刑跟你說的自己死,同樣都給他死了,你的方法或許可以立成另一種嚇止的標竿,就我來看你說的方法比死刑更加恐怖了些,一種痛快死,一種精神與身體都被折磨後在那邊慢慢等死,如果這種方法跟死刑並存,或許又是另一種刑罰上的開創 其實最簡單的方法大概是把滿清十大酷刑加進我們的刑罰裡😂
2018-07-17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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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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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那是家人 和自己 醫生 調解協商 才能執行
2018-07-17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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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比起廢死 台灣更需要重新調整可教化的定義吧 在我眼裡 可教化應該是屬於非蓄意 惡意的過失殺人 只因為情緒不穩 隨機傷人 在仗著自己有精神疾病 好好在獄中享用他們的人權 我實在無法接受 當我們這些奉公守法的人是白癡嗎? 一個人剝奪其他人的人權 那到底他又有什麼資格 擁有人權? 廢死對台灣來說 太遙遠了 曾經有人說過 在台灣 殺一個人不會死 加上媒體渲染力 分屍案 一個比一個誇張多
2018-07-1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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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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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知道這個世界上絕大多數的人都怕死,甚至很多人苟延殘喘都要活著,因為他們不想死。 當然,世界上什麼都有例外,但是你要知道當你做下這個決定是不可逆的,也就是說就像香港回歸一樣,要回歸前都講很好,等到真的通過,你要再來談配套也空間有限! 誤判的問題要從根本解決是人的問題,跟廢不廢死無關,所以法律是一、講求證據 二、無罪推定原則 也就是就算他有做但你無法證明他就是無罪。 再來是一般法律就算是無期徒刑也有上限,還會另外看你在期表現減刑獲假釋,就算醫生判斷再犯率低又有誰能掛保證?!不管在裡面或出來之後除了社會要養他之外,家人也都可以寄錢給他們使用,太多規定都是因爲他們是人,所以就算是犯人也要有人權 所以死刑還是有必要存在性
2018-07-17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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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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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沒判死刑在地獄也得承受。唉死刑犯可以知道自己什麼時候吃最後一餐,還可以要求吃什麼!死刑方法幾槍解決生命,有些死刑犯還是打針的呢!但是那些被害者完全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後會被殺死,什麼時後吃的是最後一餐,死法呢?當下的痛苦呢?甚至是最後的遺言呢……? 所以說廢死的 我他媽不知道他們腦是裝屎,還是沒有腦幹被自己吃了!
2018-07-18 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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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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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贊成廢死。 很簡單,沒辦法解決問題,那就直接解決製造問題的人。 如果沒有直接證據,那至少就關到死,然後用樓主的方式讓他在牢裡自力更生,直到案情有發展再來討論是否有冤情。 如果犯案證據明確,那就依案子的手法跟凶殘程度對照滿清十大酷刑來處刑,這樣就不會有樓主思慮的死得痛快。 現在就是一堆恐龍法官,不管多凶殘的犯案手法都有辦法說不是故意,情有可原,有精神疾病,有教化可能,然後只會關起來用我們納稅人的錢養他們。 幾年後再放出來說獄內表現良好可假釋,然後再出事呢? 臺灣不是法不夠多,是太輕,太多人罰不怕!
2018-07-18 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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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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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你也是受害者再來說吧
2018-07-18 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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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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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把犯人帶回你家養啊 帶回你家去教化啊
2018-07-18 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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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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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受害者再來說廢死
2018-07-18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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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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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唯一鞭刑
2018-07-18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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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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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電視劇有一句話是這樣說的:如果知道自由的意義,就會知道自由有多不容易。 相同的:如果想受到人權的保障,就該知道什麼條件下才能擁有這個保障。 證據確鑿的犯人,沒權利擁有(人權)這個保障,因為在它剝奪別人的生命權時,就已經喪失這個權利了。 執行死刑也許無法完全遏止社會上心存歹念的人,但不能因為這樣就不去做(該做的事)。
2018-07-18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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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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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個比死刑更能折磨犯人的方式,那才能免除死刑。而且一槍就死,這太便宜犯人了! 某位長輩建議,應「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犯人如何殺死被害人的,就用相同方法執行於犯人身上;如果殺了很多人,那就是分次執行,不要一次就搞死他。 我想這方法應該比死刑的喝止作用來的強度高一些⋯
2018-07-18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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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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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腦袋瓜,很顯然的異於常人,請各位不要隨他起舞。
2018-07-18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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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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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看完了,也了解樓主要表達的意思,一句話,我要是受害者或受害者家屬,我還是願意成全他給他死刑,也不要讓他痛苦地活著,活著就是活著,不管他有多痛苦。
2018-07-18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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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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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你一直在強調死刑太便宜犯罪者 跟贊不贊同同廢死這件事情在我看來是有點不相干 因為現況就是折磨類的刑罰比死刑更不容易存在,輕重問題還有折磨犯人也會出現被詬病人權的問題 還是回到原點 有想過是什麼的情況才以致於他們會淪落到死刑的地步 在台灣要死刑已經是相當不容易的事情了 死刑是有其存在的必要性的 死刑不是為了會犯下死刑的人存在的 犯罪者當然他們有選擇權,會成為受刑人不是偶然,那是他選擇的人生
2018-07-18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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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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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牢裡 他可以想盡辦法假釋出獄...
2018-07-18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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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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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成本是所謂的戒護費 收容人越多 戒護員就要越多 一天24小時都要有人盯著 目前本來就需要勞動了 跟你提的差別只是有保障基本人權 有機會假釋 他就比較配合 表現良好才有機會提早出去 當他揮拳要打你 警棍要不要抽起來都要考慮一下了 你一揮他就要告你了 現實就是這樣 俗話說 不要命的最可怕 反正他最慘也就那樣 他配合你是給你面子 不配合你拿他沒轍 然後裡面10個有8.9個不覺得做錯 只覺得他比較倒霉被抓到 所以很多都是進進出出的
2018-07-19 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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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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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是而非的理論! 關他不用其他設備及人力嗎? 如果被他逃脫了,要如何? 殘忍殺人,就該人道毀滅之,難道還要用你說的殘忍方式,讓人格更扭曲嗎? 還是要像羅馬競技場一樣,二個犯人活一個? 幾顆子彈或電死都是浪費納稅人的資源,何況是提供場地及職業給他! 還是執行死刑才能避免下一個受害者。
2018-07-19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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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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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樓難道這樣就仁道嗎?
2018-07-19 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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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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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樓仁道非人道呀! 套句佛劍說的: 殺生以護生,斬業非斬人。 台灣在廢死、毒品除罪化、通姦除罪化、性平…等等搞得罪惡橫行,好人受害。 22樓
2018-07-19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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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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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贊成「廢死」畢竟這是幾乎所有先進國家,法律制度都會進步/演變到達階段/境界。但是,或許台灣現階段真的還不適合「廢死」。 拿一個比較輕的罪行當舉例來說,歐洲很多地鐵火車沒有進出柵欄,依靠人民自己守法意識。但如果是在台灣,一定很多人都會不買票。 在英國,如果是單親媽媽,政府補助養小孩負責到底。但是如果在台灣一定會被濫用,就像健保一樣狂拿藥。 期待一天台灣公民道德進步到一個階段:全民認真對待法律,認真守法。從小到大事,不亂丟垃圾、遛狗牽繩結紮、沒有病不隨便掛號等........總有一天,我們也可以不用「死刑」來嚇阻殺人罪。而是用終身監禁與牢中工作捐贈器官醫療實驗等方式,來回饋對社會的虧欠。到那一天,我們便慢慢跟上進步國家的腳步。
2018-07-19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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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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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樓 請問您個人認為「廢死」與「先進國家」兩者的關係是什麼? 做到廢死、同婚...等等就是先進國家?
2018-07-19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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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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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樓 修正:「人權意識先進」之國家。但如果您覺得廢死、尊重同性、反種族歧視等「非先進」,那我修正為:「人權意識前衛」之國家。
2018-07-19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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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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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樓 謝謝
2018-07-19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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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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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非法律是最低道德標準, 而是法律要達到維護社會安定的目地, 必需符合基本民情的道德標準, 因為人感覺法律能給予公平正義, 團體才能和協安定。 死刑最初形成的目地其實並不是為了懲罰與喝止罪犯,畢竟死刑並不能阻止神經病殺人,但是死刑可以避免受害人至親變成殺人的神經病。 死刑最初其實為了終止人們私自復仇之下產生世仇,是為了避免更多人沈浸在仇恨心理與復仇行為中變成不斷殺戮的神經病。 當基本民情認為殺害自己至親之人不應該好好活著時,沒有死刑,沒有法律約束,人們會選擇自己動手。 如果法律不符合人們的道德期待,就無法維持社會安定。
2018-07-19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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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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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主張廢死,那請問如何懲罰殺人犯呢,如何嚇阻殺人犯罪行為呢,你可以主張廢死,但你有配套措施嗎?!,你有更好的方式嗎,如果沒有,那死刑就是過渡期需存在的東西,哪天有更好的方式在來廢死,不是嗎?
2018-07-20 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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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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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到晚主張現在已經有死刑了啊,但是還是有人在殺人啊,所以死刑沒有嚇阻作用,這是最常聽到廢死的人說的,如果以這種論點來看,你已經穿很多衣服了啊,為什麼還感冒?,所以穿暖對於預防感冒沒用嗎?
2018-07-20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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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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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來執行死刑,絕對讓他把想死的念頭給廢掉
2018-07-20 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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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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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 誰要負責來讓他們痛苦?還要花費人力物力在一個垃圾身上..省省吧,讓人力來增進社會資源不是很好
2018-07-20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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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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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樓 你是回覆原PO的話嗎 不過我想實施鞭刑的話並不會浪費人力 因為就像實施槍斃的執法人員一樣唄
2018-07-20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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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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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回復原po ,槍刑射了收一收就好 可以去做其他事 鞭刑要打多久?還要給他吃飯維持他的生命 用我的納稅錢?去參觀過監獄 吃的比我還好 大雞腿便當..
2018-07-20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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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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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支持死刑
2018-07-20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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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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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死刑
2018-07-20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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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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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要說你提出來的配套措施爛透了,請問用勞力換生活,住收房租吃要花錢買,不工作沒錢就吃屎,請問這跟一般人工作有何不同,誰不是工作勞力賺錢,誰不是用自己賺的錢繳房租,誰不是用自己的錢買吃的,問號?這是懲罰嗎。不反對你支持廢死,但內容質量不足支撐
2018-07-20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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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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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 這是干同性戀屁事⋯異性戀性侵犯人就夠了👌
2018-07-26 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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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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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樓我知道不甘同性戀的事情啊?我是比較針對犯人,而同性戀採自願來訓練,又不是真的隨便抓一個訓練😰 不然就火烤小鳥🤔
2018-07-26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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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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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成廢死後呢?罪犯得到什麼懲罰?終身監禁?說好聽點叫失去自由,說難聽點關在牢裡給人養著,台灣有鞭刑.拋刑.拉刑嗎?沒有因為那是違反人權法,真不知道廢死協會的人到底收了受刑人多少錢,因該都抓出來把財產都交代一下,不然不工作整天在那講人權,到底是誰拿錢養他們?台灣沒刑行人直接po,104我馬上辭職應徵,罪犯就應該要死,而不是養,被栽贓只能怪自己為何要跟壞人参一塊
2018-07-27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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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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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新加坡一樣 用鞭刑侍候 我也贊成死刑 ,只是台灣廢死聯盟太多 也太多恐龍法官 ,強姦犯 殺人犯 被關一關出來還是繼續犯案, 為何不直接判死刑。
2021-04-03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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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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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樓 40樓 應為那些反廢死的 自己也怕自己被判死刑,我支持死刑 讓那些受害者有一個公道。
2021-04-03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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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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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配套措施要先實現並實際執行了再來談廢除! 然後換你去折磨每個該死的死刑犯,直到他們活活被折磨到死,相信久了你的人格也扭曲了,懲罰到你自己也被黑化。正常的人是做不出這些殘害別人的事。 還是趕快槍決送他去死後的地獄受永遠的折磨吧!
2023-05-10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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