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豬出任務
免費送你 Line 貼圖!從殺警案看問題出在哪?
殺警案,為什麼會造成員警死亡?
到底問題發生在哪裡?有許多問題與爭議是大家所看到的,並分享一些自己或旁人所發現的。
而首先分享的問題,連我都沒想到。而是我親戚朋友所提的,不過卻真真實實觸動了我。
首先是,為什麼警察會被傷及要害?
他是位盡責的人民保姆,希望他能安息。不過保護了別人卻沒辦法保護好自己,這我想是多數人不樂見的。
人性本善、人性本惡,被人們持續爭論不休。
犯罪似乎很難消聲匿跡,但我們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看,「怎麼減少犯罪?」和「如何使犯罪繩之以法,而不會有傷亡?」
而在第二種面向,降低傷亡的辦法中,最基本的就是做好防護工作。除了配備精良武器以優勢警力制服犯人,或是各種防護裝備避免傷及自身,都是很好的選擇。
但,一句話「如果犯人面對的是憲兵,應該就會有所不同!」卻真真實實的點醒了我。
對,那句是我親友所提出的想法,而他為什麼有這樣的認知呢?
他娓娓道來說,不見得憲兵與警察有優劣之分,但防人之心不可無,在他的經驗中,憲兵很注重防人,再加上其所授的擒拿術、奪刀術,也許不見得毫髮無傷,但應該不至於傷及要害,可能只是一些四肢刀傷與軀體皮肉傷。
因此整體來說,如果那位因公殉職的警員有所防備,應該也不至於傷及要害了。
所以,這個事件,也點出應該加強員警防備的概念,與加強防備措施,執勤實務上,在警力不足時採取防備行動,例如與嫌犯保持安全距離,等到時機成熟再大動作制服、或是淨空群眾,關閉車門,等待支援才甕中捉鼈。
再來是,廢死。
死刑的設立不完全是處罰犯人或讓受害者家屬好過,其最重要的意義是嚇阻犯罪。
我們可以不要死刑,但如果法律有個幾乎人人懼怕的刑罰,例如像新加坡的鞭刑,那真的死刑存廢沒什麼好討論的,那就廢死吧!
可是廢死沒配套措施,許多人因此根本無懼刑罰了,也難怪會那麼多分屍案、殺警案、殺人案。
如果死刑的設立,能達到遏阻犯罪,再加上加強教育的功能,以及法官依法謹慎審判,其實真正判處死刑者不會很多,甚至沒人會被判死刑。
而且要被判死刑也很難,作惡多端且無教化可能、無精神疾病等等,才可能被判死刑。
因此,死刑威懾人心,在現階段絕對是必要的條件。
而廢死聯盟在鼓推廢死的同時,應該同時推出完整配套措施,而不是一昧鼓吹廢死而已。
再來是執法權。
警察執法權,只有在一般奉公守法的老百姓面前管用。面對暴徒或罪犯抵抗,卻有槍不能開,有武器不願意使用。
因為繫在腰帶上的,不只有槍,還有上級的壓力以及可能面臨官司的纏身、法律的制裁與懲罰。
不願臨檢或是不願接受盤查者,開車逃逸成功還可降低刑責,例如酒駕。
如果因此衝撞員警、甚至持武器攻擊員警,造成員警傷亡然後被逮或被員警開槍射殺,這種人多是背後原就背負多個重大犯罪,關多少幾乎無所謂了,若因此死亡家屬還能跟警察要錢。
這樣ㄧ來,再好的武器,員警除非完全逼不得已,根本不會使用。
試想,縱使20名手無寸鐵(手槍當作擺設)的警力,對上一名擁有彈藥充足的烏茲衝鋒槍或AK47的犯人,誰會贏?
因此,總統宣布加派警力以及裝配電擊槍,我是嗤之以鼻,有用嗎?員警手上縱使配備有槍榴彈也依然用命來拼啦!依然只能徒手抓犯人啦!
之後警方射擊電擊槍說不定還有寫一堆報告呢!
體制不改,終究只會死更多警察。而這絕不是個案。
我們擁有豐富「法律專業」的總統,不知道他能否用法律保護我們與守護我們的人民保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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